-
高管辭職跳槽被拒,法院判決新單位擔責
來源于北京海淀法院
李先生原為公司總監。 2015年5月,甲公司找其約談入職該公司事宜,后李先生按甲公司要求向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并收到甲公司入職通知,后雙方因試用期工資標準產生分歧,李先生未能入職甲公司,失業三個月。李先生遂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賠償失業期間的損失45000元。 近日,海淀法院審結此案,一審判決甲公司賠償李先生締約過失損失15000元。
李先生訴稱,2015年5...
-
到底哪些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屬工傷?
文︱李清,陜西瑞森律師事務所
有多少種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就有多少種你想象不到的答案。不信,來個“闖三關連答”?。?!
Part1請問“參加部門聚餐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工傷嗎?”
Patt2請問“回家過節后返崗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工傷?”
Part3請問&ldqu...
-
懷孕了能解雇嗎?看完4個案例終于明白了!
文︱冼武杰,深圳勞動法律師,兼職仲裁員
案例1:
盛墨蘭于2015年1月1日入職永昌公司,從事銷售工作。
2016年12月,盛墨蘭懷孕并告知公司。因盛墨蘭懷孕后不能勞累,所以減少了跑客戶,導致其連續幾個月均未能完成銷售業績。公司遂對盛墨蘭予以培訓。培訓后,盛墨蘭仍不能完成銷售業績。
2017年5月20日,永昌公司以盛墨蘭不勝任...
-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許多用人單位都認為在試用期內可以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意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事實上并非如此,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比比皆是。而更令人氣憤的是很多非法解除勞動者公司都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有的甚至連試用期幾天工資都不給。那么試用期辭退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01
試用期解除合同,何種情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
-
從一則案例看員工競業限制的法律適用(6個實務問題詳解)
作者:李敬偉 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
導語:甲公司先后同員工A、B、C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安排員工至乙培訓機構從事教學工作,員工應保守甲公司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經營計劃、產銷政策等經營信息和其他事項)和知識產權,不得從事與甲公司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活動,在“敬業禁止協議”部分約定甲公司每月對管理崗位的員工發放“敬業津貼&rd...
-
純干貨|案例教學法這樣用,培訓效果更落地
案例教學法,也許是最好的學習應用之一。它有哪些特點?如何更好設計?請看本文~
作者:葉敬秋 來源:AACTP
ID:iAACTP
01:培訓案例為什么能解決問題?
培訓的效果一直是培訓從業者最關心的話題。究竟誰對培訓效果負責仍然說法不一,因此關于培訓的效果問題變得愈加復雜起來。
一些公司試圖從培...